一周核准、中标、开工风电项目汇总(3.21-3.25)——北极星风力发电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整理了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5日一周风电项目开工、并网、环评验收等。
河北建投能源参股投资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项目
2016年3月24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天绿色能源”)及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投集团”)签订了《乐亭建投风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三方将共同向乐亭建投风能有限公司(下称“乐亭风能”)增加出资,投资河北省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示范项目(下称“菩提岛海上风电项目”)。
由于建投集团为新天绿色能源与建投能源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建投能源与新天绿色能源及建投集团增资乐亭风能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2016年3月24日,建投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投资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5亿元向乐亭风能增资,占该公司45%的股权。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米大斌先生、王廷良先生、李连平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山西运城市环保局审批3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文)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山西运城市环保局审批3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为审批情况:
运环函〔2015〕418号
关于天润运城夏县泗交镇三期99.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夏县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关于天润运城夏县泗交镇三期99.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申请》、夏县环保局对《关于天润运城夏县泗交镇三期99.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夏环函[2015]9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山西省运城市夏县东侧泗交镇一带,建设天润运城夏县泗交镇三期99.5MW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总装机容量99.5MW,拟建设39台单机容量2500KW,轮毂高度90m的WTG4风力发电机组及1台单机容量为2000KW,轮毂高度85m的WTG2G风力发电机组混合排布。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风力发电机组、一台100MVA主变压器、场内集电线路、施工检修道路等;配套工程、辅助工程依托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85835.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3.11万元。该项目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前期工作函(晋发改新能源函[2015]533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的设计和建设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在建设与运行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植被恢复方案,在施工作业完成后,种植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优势草灌植物,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2、施工过程中土方堆放点要相对集中;易产生扬尘的堆放物应采取覆盖措施,运输时应加盖篷布;尽可能避开现有的植被施工;生产、管理区土地应及时夯实、硬化,避开雨季施工。
3、施工过程中的弃土(渣)要及时送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覆土绿化,恢复植被,禁止顺坡倾倒;废旧铅蓄电池、废油统一回收后送往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4、做好风机噪声影响防护工作。在风电场外侧各风机范围划定300m范围的噪声防护区,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等噪声敏感设施。
5、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将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批准本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我局委托夏县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9日
抄送:夏县环保局
运环函〔2015〕453号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广核平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广核山西平陆三门镇风电场二期(48MW)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复函
中广核平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广核平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山西平陆三门镇风电场二期(48MW)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报批本)》(以下简称《变更报告》)及报批申请(广核风平陆[2015]41号)、平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变更报告》的审核意见(平环发[2015]4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1、你公司由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属其全资子公司。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9月19日以晋环函[2012]1946号文对《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山西平陆三门镇风电场二期(48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同意在平陆县三门镇以北山区、一期风电场北侧实施建设二期工程,工程共安装2000KW机组24台,建设规模为48MW。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地质、地形、地貌、风力等因素的影响,你公司在总装机容量、单机容量和升压站位置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原设计中的风机位置、场内道路和集电线路进行了变更。依据《环评法》规定,你公司委托山西大学编制完成了《变更报告》。根据《变更报告》分析结论,该工程的变更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我局原则同意中广核山西平陆三门镇风电场二期(48MW)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后,你公司要认真落实《变更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结合晋环函[2012]1946号文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须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平陆县环境保护局
运环函〔2015〕406号
关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山西平陆三门镇风电场三期(42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山西平陆三门镇风电场三期(42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平陆县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平环发[2015]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建山西平陆三门镇风电场三期(42MW)工程位于平陆县三门镇以北的山区丘陵地带,北起黄庄新村,南至西沟尧村,西起杨高坡村,东至杨树岭村,边界所含区域面积约47km2,地理坐标为E111°12′~111°22′、N34°54′~34°59′。建设规模为总装机容量42MW,拟建设21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85m,风轮直径115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压器、场内集电线路、施工检修道路、50MVA主变压器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依托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311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7.23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与控制。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所列地点、规模、生态保护与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为缓解风电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植被恢复方案,在施工作业完成后,种植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优势植物,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并避免外来物种入侵。
1、以保护林木为环境保护重点,微观选址选线、建设要避开乔木林,尽量保护灌木林。采用对生态破坏影响较小的设备运输方式,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自热景观的影响。
2、要为后期植被恢复创造条件,你公司须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土用于植被恢复。
3、严格控制土地扰动面积,强化生态保护工作。落实风电机组区、检修道路区、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区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并改善原有土地的水土保持功能,落实相关资金。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检修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边建设边恢复;风电机组施工完毕,周围全部平整覆土,恢复植被进行绿化;进场及检修道路两侧修建排水沟及护坡,同时采取草灌结合的方式对道路两侧临时占地进行绿化。
4、施工过程中的弃土(渣)要及时运送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覆土绿化,恢复植被,禁止顺坡倾倒。
(二)做好风机噪声影响防护工作。根据《报告表》预测影响分析及当地相关部门意见,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各风机周围划定500m范围的噪声防护区,在升压站外围划定200m范围的噪声防护区,噪声防护区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设施。
(三)项目运行产生的风机机油、升压站废油、废旧蓄电池等所有危险废物要按照国家有关危废临时贮存要求进行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运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
(四)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将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批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我局委托平陆县环保局做好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25日
抄送:平陆县环保局。
内蒙古风电场后评估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通过验收
近日,“内蒙古风电场后评估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顺利研发成功并通过验收。本项目通过收集项目前期决策、项目实施以及项目运营等方面资料,运用对比分析和层次分析法,针对风电场风能资源后评估和发电量后评估内容,建立了风电场后评估技术指标和方法及风电场后评估技术流程,开展风电场风能资源与发电量设计后评估研究。该方法具有易操作简单、实用性强、表象直观、容易理解、评估结论科学等优点,对风电场的后期建设和未来运行提供了较好的指导建议。项目建立的内蒙古风电场后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为大范围开展风电场后评估业务提供保障,同时也为进一步建立风电后评估业务系统提供技术支撑,受到各位专家的一致好评。
云南省环保厅拟审批3个电力项目:2个水电、1个风电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云南省环保厅拟审批3个电力项目:2个水电、1个风电。
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联兴风电场工程
建设地点:联兴风电场位于玉溪市新平县建兴乡与平掌乡境内山脊顶部
建设单位:大唐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联兴风电场工程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二种方式进行。2015年1月及2015年4月,在项目所在地主要公众信息公告栏以及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进行了公示;建设单位于2015年1月27日~2015年2月11日期间在项目区对项目周围的村民、村委会等相关个体、团体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团体发放17份收回17份,个人发放85份收回85份。其中有79位调查群众支持项目建设,有6位群众持中立态度,没有反对的群众;17个调查团体中有16个团体支持项目建设,有一个团体持中立态度。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发现,被调查对象具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意识。大多群众认为项目建设还是会给当地带来一定的就业机会、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故支持该项目建设;个别持中立态度的群众主要的顾虑是项目建设是否会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另有个别持中立态度的群众反应的意见是由于一期工程有拖欠工人工资,拖欠饭店餐费等原因,因此持中立态度。
项目名称:云南省德钦县永芝河二级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德钦县云岭乡永芝村
建设单位:德钦县鸿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永芝河二级水电站工程为低坝引水式电站,开发任务以单一的水能发电为主,库区具不完全日调节性能。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钢管、地面厂房(主、副厂房)、升压站等组成。电站设计水头244m,设计引用流量20m3/s,装机容量40MW,保证出力1.0513万kw,年利用小时4514h,年发电量1.8057亿kw.h,工程总投资26364.490万元,静态投资24816.40万元。电站厂址(N28°11′55.97″,E98°51′44.87″)位于澜沧江右岸,电站距云岭乡14km,距德钦县城46km。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拟建工程位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白茫——梅里雪山片区的梅里雪山景区一般保护区范围内,工程临时占地将在施工期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工程的建设对遗产地生态景观的影响不大,不会对遗产地造成较大的视突兀。建设规模较小,亦不会造成动植物物种的减少;、距离本工程选址最近的梅里雪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资源为石棺群,离厂房最近距离为2km,本工程对区内旅游资源影响不大。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植物,也没有狭域特有植物,工程占地面积小,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景区内植被类型及植物物种的减少或消失。评价区内分布有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松雀鹰、普通鵟、红隼,1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哺乳动物,即青鼬,青鼬被IUCN红色名录列为近危(NT)物种。由于工程区内动物分布少,且施工活动对动物物种及其栖息地的影响短暂的,因此工程建设对景区总体影响较小。、拟建工程位于梅里雪山国家公园传统利用区、一般保护区内。本工程的建设点如厂房、渣场等占地范围内植被覆盖率不高,故工程的建设对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的生态景观影响有限。另外,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水保及生态保护措施后,工程的建设对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的影响是可控的。、本次环评认为生态放流专项设施(工程设计溢流坝高程为2164.0m处设置有一根管径为0.5m的生态流放管,以保证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下泄1.243m3/s预留生态流量)设置合理可行,但应加装在线监测系统,保障生态流量不间断下放、不受人为控制。永芝河二级水电站工程在下放生态用水后,对坝址下游减水河段的水文情势影响较小。、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运行期生活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后用于当地农户做农肥施用。因此工程建设及运行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电站取水坝施工区西南方向最近距离120m处为永芝村居民点,由于距离较近,交通运输扬尘、汽车尾气、交通噪声、交通噪声噪声将对永芝村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洒水降尘,并增加洒水次数,夜间停止施工,永芝村附近的施工区周边设围挡,故施工期废气和噪声对永芝村民产生的影响不大,且影响是短暂的;运行期电站不产生生产废气,对永芝村民无不利影响,厂房机械运行噪声通过衰减后对永芝村的影响不大。、施工期弃渣堆放至弃渣场,生活垃圾尽可能回收后,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运至远离地表水的低洼处填埋;运行期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减量化、资源化后,不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选择远离地表水体的低洼地进行填埋。施工期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废机油统一收集,储存一定量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运行期加强水轮机等运作部件的保养和维护,采用储油桶收集和贮存机组废油及含油废水,通过滤油机处理后回用,不可回用的部分定期送至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设置警示、标志牌;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2)采取避让、减缓措施,将电站建设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降至最小。在考虑地质、地形、水资源较好的前提下,选择占用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较小的方案,尽量减小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方案选取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保护环境的意识,尽量避开生态植被良好的地段。对于林木密集覆盖区采取尽量避开的原则,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3)下泄坝址处不少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1.243m3/s的生态下泄量,并增设在线监测系统,保证坝下天然河道不断流。(4)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加强施工管理,保护水环境,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严禁渣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倾倒入河;加强施工期对施工人员的监管,严禁施工人员进行非保护性质的鱼类捕捞。运行期生活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后用于当地农户做农肥施用,不外排。(5)优选爆破方式,湿法作业,定期检修和保养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水泥采用封闭运输;在靠近居民区的地方设置减速慢行的标示牌,减速慢行;采取通风、防尘措施,场内交通道路要定期洒水;在靠近永芝村的施工区域周围设置临时围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根据施工工艺特点做到“闹静分开”,分贝较高的噪声源应布置在生活营地的远端,并禁止夜间作业;厂区进行绿化,选用当地乔木树种等措施。(6)弃渣运往渣场堆放,严格落实水保报告提出的措施;施工期、运行期对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后运至远离地表水体低洼处进行填埋。
公众参与情况:
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建设单位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张贴告示,在两次张贴告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接到任何电话,也没有收到任何电子邮件传递或其它相关的的公众意见。2015年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调查表的发放和回收公众意见。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64份,其中团体部分14份,个人50份,回收率均为100%;所有被调查对象均支持或赞成本工程的建设。针对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本评价都进行了采纳和回应,并将建议作为对策措施反映在本报告中。
项目名称:云南省德钦县永芝河一级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德钦县云岭乡永芝村
建设单位:德钦县华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永芝河一级水电站工程为低坝引水式电站,开发任务以单一的水能发电为主,库区具不完全日调节性能。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钢管、地面厂房(主、副厂房)、升压站等组成。设计水头458m,设计引用流量9.9m3/s,装机容量4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8019亿kW˙h,保证出力0.977万kW,多年平均年利用小时数4505h。工程总投资为28628.90万元,静态总投资为25908.55万元。电站厂址(E98°49′18″,N28°11′56″)位于永芝河右岸永芝村附近,距云岭乡20km,距德钦县城52km。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拟建工程位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白茫——梅里雪山片区的梅里雪山景区一般保护区范围内,工程临时占地将在施工期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工程的建设对遗产地生态景观的影响不大,不会对遗产地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规模较小,亦不会造成动植物物种的减少。
2、距离本工程选址最近的梅里雪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资源为石棺群,离厂房最近距离为1km,本工程对区内旅游资源影响不大。工程的建设会对评价区内的国家级保护植物(西藏红豆杉、澜沧黄杉)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工程占地面积小,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景区内植被类型及植物物种的减少或消失。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国家II级重点保护鸟类8种,1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工程区内动物分布少,且施工活动对动物物种及其栖息地的影响短暂的,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工程建设对景区总体影响较小。
3、拟建工程位于梅里雪山国家公园传统利用范围内。本工程的建设点如取水坝、厂房等占地范围内植被覆盖率不高,故工程的建设对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的生态景观影响有限。另外,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水保及生态保护措施后,工程的建设对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的影响是可控的。
4、本次环评认为生态放流专项设施(工程设计溢流坝高程为2619.0m处设置有一根管径为0.5m的生态流放管,以保证多年平均流量的20%,即下泄1.524m3/s预留生态流量)设置合理可行,但应加装在线监测系统,保障生态流量不间断下放、不受人为控制。永芝河一级水电站工程在下放生态用水后,对坝址下游减水河段的水文情势影响较小。
5、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运行期生活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后用于当地农户做农肥施用。因此工程建设及运行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6、电站厂房施工区东南方向最近距离160m处为永芝村居民点,由于距离较近,交通运输扬尘、汽车尾气、交通噪声、交通噪声噪声将对永芝村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洒水降尘,并增加洒水次数,夜间停止施工,永芝村附近的施工区周边设围挡,故施工期废气和噪声对永芝村民产生的影响不大,且影响是短暂的;运行期电站不产生生产废气,对永芝村民无不利影响,厂房机械运行噪声通过衰减后对永芝村的影响不大。
7、施工期弃渣尽可能回用,生活垃圾尽可能回收后,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运至远离地表水的低洼处填埋;运行期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减量化、资源化后,不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选择远离地表水体的低洼地进行填埋。固体废物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设置警示、标志牌;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对评价区保护植物采取挂牌保护措施。
(2)采取避让、减缓措施,将电站建设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降至最小。在考虑地质、地形、水资源较好的前提下,选择占用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较小的方案,尽量减小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方案选取时,尽量避让澜沧黄杉-薄片青冈混交林等生态植被良好的地段。对于林木密集覆盖区采取尽量避开的原则,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
(3)下泄坝址处不少于多年平均流量的20%,即1.524m3/s的生态下泄量,并增设在线监测系统,保证坝下天然河道不断流。
(4)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加强施工管理,保护水环境,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严禁渣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倾倒入河;加强施工期对施工人员的监管,严禁施工人员进行非保护性质的鱼类捕捞。运行期生活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后用于当地农户做农肥施用,不外排。
(5)优选爆破方式,湿法作业,定期检修和保养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水泥采用封闭运输;在靠近居民区的地方设置减速慢行的标示牌,减速慢行;采取通风、防尘措施,场内交通道路要定期洒水;在靠近永芝村的施工区域周围设置临时围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根据施工工艺特点做到“闹静分开”,分贝较高的噪声源应布置在生活营地的远端,并禁止夜间作业;厂区进行绿化,选用当地乔木树种等措施。
(6)弃渣运至厂房空地,用于厂房建设,严格落实水保报告提出的措施;施工期、运行期对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后运至远离地表水体低洼处进行填埋。
公众参与情况:
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建设单位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张贴告示,在两次张贴告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接到任何电话,也没有收到任何电子邮件传递或其它相关的的公众意见。2015年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调查表的发放和回收公众意见。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64份,其中团体部分14份,个人50份,回收率均为100%;所有被调查对象均支持或赞成本工程的建设。针对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本评价都进行了采纳和回应,并将建议作为对策措施反映在本报告中。
大唐总投资4.2亿风电项目在河南宝丰县开建
3月18日,位于宝丰县李庄乡姬家村东南的落凫山上,平顶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大唐宝丰红石山风电升压站工地上,施工车辆穿梭不断,头戴安全帽的工人正在浇筑地基,施工现场一派繁忙。
“该项目总投资4.2亿元,装机总容量4.6万千瓦,年发电量1亿千瓦时,预计10月底建成并网发电。”大唐宝丰红石山风电项目经理刘军舵说,2010年,我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宝丰县李庄乡南部的山区实地进行了风力测速,经过一年的测速,数据显示:该山区的年平均风速为7米/秒,风力资源较为丰富。经过专家论证,设计规划、申报立项等程序,该项目于2013年获得省发改委的核准,并被列为平顶山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
据介绍,该项目由中国大唐集团投资建设,项目东起李庄乡境内的落凫山,西至闹店镇境内的龙山,总长18公里,沿山顶将建设高90米的塔筒、安装23台风叶直径为115米、功率为2000千瓦的风电机组。
四川攀枝花两个风电场工程纳入国家风电核准计划实施
记者从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攀枝花大面山风电场三期和黄桷垭风场工程已纳入国家“十二五”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
最近,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对盐边县大面山三期4.4万千瓦风电场工程项目、仁和区黄桷垭10万千瓦风场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及仁和区老公山4.95万千瓦风电项目优化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基本同意通过了可研报告和优化设计方案。
据了解,大面山风电场三期和黄桷垭风场工程目前已纳入国家“十二五”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相关前期要件已基本齐备。老公山4.95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14年7月8日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本次变更是将装机33台1500千瓦风电机组,优化提升为24台单机2000千瓦风机加1台1500千瓦风电风机,总装机容量保持不变。
内蒙古包头拟审批2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文)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包头环保局拟审批2个风电项目,项目为内蒙古安诺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达茂旗珠日和风电场二期49.5兆瓦风电项目、内蒙古航天万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100兆瓦风电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安诺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达茂旗珠日和风电场二期49.5兆瓦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包头市达茂旗巴音花镇敖龙忽洞嘎查境内,距离百灵庙镇西北方向约67公里
建设单位:内蒙古安诺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达茂旗珠日和风电场二期工程,装机容量49.5兆瓦,主要建设单机容量20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24台,单机容量15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1台,同时配套建设25台像是变压器。本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0吨/日)、办公、生活等均依托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总投资33492.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5万元,占总投资的1.81%。一期工程49.5兆瓦风电项目已于2009年3月5日由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内环审(表)[2009]81号),现一期工程待达茂旗环境保护局验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加强施工期管理,物料堆放和运输遮盖苫布,道路洒水,避免大面积开挖。固定检修道路,道路扬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生活废水入化粪池,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废水排入一期工程已建成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0吨/日)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二期工程配套270立方米冬储夏灌池。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举措。运营期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厂界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处理,土石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风机维修全部外委,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主变事故油排入一期已建成事故油池,废旧蓄电池暂时存储在一期已建成的废旧电池存储间,主变废油、废旧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表土、回填土堆放采取拦挡、遮盖措施,制定生态恢复计划,固定检修道路。
项目名称:内蒙古航天万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100兆瓦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包头市达茂旗明巴音敖包苏木巴音宝利格嘎查、格日勒敖都嘎查、毛都坤兑嘎查境内,距离百灵庙镇正北约15公里
建设单位:内蒙古航天万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包头市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00兆瓦,主要建设单机容量20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50台及配套35千伏就地升压站50个,配套建设220千伏升压站。项目总投资751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6万元,占总投资的0.1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加强施工期管理,物料堆放和运输遮盖苫布,道路洒水,避免大面积开挖。进站道路硬化,固定检修道路,道路扬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生活废水入化粪池,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举措。运营期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处理,土石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风机维修产生废润滑油、废机油等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主变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表土、回填土堆放采取拦挡、遮盖措施,制定生态恢复计划,固定检修道路。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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